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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认清注册制所带来的三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9/8/15  来源:企业竞争力  咨询热线:
 

      变化一:企业上市核心要求将由财务指标转变为实现市场化市值

      自1990年沪深交易所相继成立后,我国企业A股IPO制度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审批制阶段,第二阶段是核准制阶段。伴随着2019年科创板及注册制的落地,我国A股IPO制度正处于全面向注册制转型阶段。在注册制下,上市的核心要求将不在是财务指标要求,实现市场化的市值将成为重点。从科创板注册制下的五套上市标准中可以明显看出,其弱化了对企业利润的考核、财务指标要求,允许尚未盈利企业上市,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化,重点则在如何达到市场化市值要求。上市定价采取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所以,如何在理性市场的状态下满足上市市值要求是核心。企业需具备可支撑上市市值标准的核心价值,对于通过注册制上市的企业而言,在上市前需不断修炼提升自身的“内功”,不断提升企业的真实价值。让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认可企业的价值,而不再是满足此前核准制下监管机构所要求的财务指标。

      变化二:企业信息披露要求将更为全面,审核重点将在信息披露

      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注册制的核心配套制度。科创板总体沿用了现行信息披露的基本规范,同时针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特点进行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其一,重点关注尚未盈利企业信息披露。因尚未盈利企业商业模式并未被市场所验证,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对尚未盈利企业进行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则会降低市场风险。如科创公司尚未盈利的,应当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其二,强化了企业股权质押、关联交易等披露要求。此外,2019年8月1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向券商下发《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其中包括:不得使用市场推广的宣传用语或夸大其词的描述,避免使用艰深晦涩、生僻难懂的专业术语;披露核心技术时,请披露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来源;披露核心技术或市场地位使用“领先”、“先进”等定性描述的,请提供客观依据;选择同行业公司或业务对比分析时,应注意所选公司或业务的可比性等。可以看出,这对于企业核心技术、核心价值的披露要求更加严格、细化,难以做到的企业将很难最终实现上市。

      变化三:严格的退市制度将使得无法实现价值持续创造的企业被市场淘汰

      严格的退市制度与市场化的注册制上市制度相匹配是更多成熟资本市场所采取的方式。如纳斯达克市场,其75%左右的企业在上市后3年内便会因为公司破产、私有化等原因而退市。其年均退市率在6%左右,每年都会有上百家企业退市。而此前,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不严格造成了上市企业“鱼龙混杂”的现象,上市企业总体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而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将实施“史上最严退市制度”,使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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