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新闻中心
 
· 上海自贸区将推金融“新51条”,金改力度超前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国家政策 | 
2023年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公共服务项目正式申报及贸易摩擦情况统计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咨询热线: 时间:2023/3/29
 

2023年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公共服务项目正式申报及贸易摩擦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现启动2023年公平贸易公共服务项目正式申报及贸易摩擦情况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及统计主体

  在上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且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没有严重以上(含严重)负面记录,未发生拖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申报范围

  (一)公平贸易公共服务

  1.经贸摩擦应对工作。开展本市企业应对贸易救济案件调查、知识产权、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执法、管制制裁等各类贸易摩擦案件的应诉协调、信息咨询、研究分析及专项培训,开展国际经贸案件海外维权合作,开展企业国际贸易合规经营法律风险评估等,能够切实提升本市行业、企业经贸摩擦应对能力。

  2.产业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行业经贸安全形势分析,发布行业公平贸易相关国际经贸政策信息、预警信息、行业建议、研究成果,开展行业安全预警及国际竞争力提升合作交流等,能够切实提升本市行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3.行业公共服务工作。加强行业公平贸易服务能力建设,编制行业公平贸易发展报告,开展行业公平贸易实务培训,开展商事调解、风险防范、法律援助等,能够切实提升本市行业公平贸易公共服务能力。

  4.制度创新示范工作。结合本市公平贸易工作,围绕产业安全预警及保障、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地方贸易政策工具箱完善、行业企业进出口经营秩序规范、行业合作交流及自律建设等内容开展创新探索,能够切实提出维护产业安全发展的成果及举措。

  (二)促进公平竞争外贸秩序

  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参与 “两反一保”案件及反规避调查,应对国外贸易投资限制等不合理单方措施,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等,并对相关案件开展影响评估的情况。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2023年4月10日下班前根据申报和统计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邮寄(发送)至联系地址(联系邮箱)处,并登录https://czzj.sww.sh.gov.cn进行注册、完成网上申报和统计。

  2.申报单位如申报多个项目应分别填写项目申报表。

  3.各单位申报的公共服务项目须有专人负责,且应具备公平贸易公共服务能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瞿辰吉13681701330   冯天擎18201709001

  瞿大光 23110694     丁秀峰23110603  

  联系邮箱:shsswwgongmaochu@sina.com

                  starftq@126.com

  联系地址:斜土路2364号7楼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上一篇:两部委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
下一篇: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 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等
打印本页  返回
 
上海网站制作
建筑时报
房地产时报
新闻晨报
新民晚报
解放日报
好饰家网
家天下
沪ICP备12008989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沪ICP备12008989号
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Copyright © 2004 - 2020 Shec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