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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商业数字化发展现状与趋势
 来源:  咨询热线: 时间:2021/11/5
 

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来,商业消费领域数字化发展快速推进。商业企业围绕消费者需求的核心重构整体价值链和生态体系,通过数字技术、业务和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消费者数字化、商品数字化、营销数字化、管理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等业务全流程、应用全场景实现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跨越。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 36.2%,产业数字化规模占比由2015年的13.9增长至80.2%。其中,数字新商业服务市场规模达到39.8亿元,较上年增长75.3%,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一、国内商业数字化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一)商业数字化营销领域

商业数字化营销主要指商业企业前端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即采用电商、智慧门店、O2O、扫码购、直播、新零售等新模式实现核心业务线上交付,并在线下环境建立触点,采集更多数据,建立完整数据体系,使线上线下融合。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技术发展,人货场的数字化投入普遍增加,数字化营销已广泛应用。

一是线上业务基本普及。根据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调研,在67家百货和购物中心企业样本中,96%的企业已开展线上营销或销售渠道业务。其中,直播营销(84%)、搭建数字化商城(76%)、建立社群营销(64%)是三大主流模式。数字化商城模式中,小程序商城(86%)、微信商城(36%)、抖音或快手等短视频(17%)居于前三位,开发自有 APP、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旗舰店的企业数量有所减少。

二是数字商城业务量较小。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小程序商城是商业企业线上销售的主渠道。但日活量和业务量较小,近七成企业日活不足 1000 人;60%的企业每月订单量在 500 笔以下,其中 100 笔以下的企业占比33%,客单价相对不高;56%的企业客单价低于 300 元。

三是直播电商增势迅猛。根据亿欧智库测算,2020年全国直播电商将达到8570亿元,渗透率达6.98%;此后四年GMV平均增长率近60%;渗透率每年增长20%。从上海来看,疫情期间MCN机构数量飞速增长,得益于中外品牌高度聚集的优势,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建立MCN专委会的城市,并制定《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积极建设品质直播第一城。

但是,从行业整体看,目前仍处在数字化营销深度应用和数字商城的起步前行阶段。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数字化转型认识不足,存在浓厚的观望情绪。企业普遍存在数字化运营能力不足、人才供给不足、市场外部资源供给不足以及组织内部运营能力配置不均衡,整体效能不高等问题。

(二)商业数字化管理领域

商业数据化管理主要指商业企业中台管理的数字化,即企业建立数据中台,将办公、运营、销售等各环节中采集和记录到的不同数据进行盘点、整合与管理,形成统一标准、方便分析的数据资产,并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进行科学分析,更好服务于前台和后台,实现商业决策和管理效能优化。

一是疫情倒逼企业内部管理数字化进程提速。2020年由于疫情倒逼,各大协同办公厂商用户数呈指数增长,协同办公软件使用率攀升,促使数字化管理快速发展,通过数字化管理带来三方面效益。首先,科学配置自足架构各个层级,实现完全的在线化、扁平化管理;打破部门之间信息资源不互通的壁垒,加强企业内信息流动。其次,运用协同办公工具,实现业务及工作流程协同,最大限度增加工作价值,提升管理效率。第三,使上下游流程在线化,加深上下游链接,提升生产效率,助力企业改善产品及服务质量。

二是全渠道运营对中台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以业态覆盖广、渠道体系多、业务逻辑相对复杂的零售集团为例,依靠传统的ERPMOSPOS系统已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全渠道运营模式下催生出强大的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管理能力。传统线下经营模式下,企业的信息系统只需满足采购、入库、出库、物流、销售等功能,无须横向融合互通。发展线上业务后,小程序商城、直播带货、社群营销、APP运营、官方旗舰店等多通路,在前段触点、销售、物流履约等方面平行开展,在后端管理如库存一体化、会员互通互认等方面交叉融合。建设强大的中台数字化能力已成为支撑商业企业数字化发展的关键节点。

但是,从企业层面看,数字化是持久战,且资金投入量大、时间长,在短时间内投入无法与效益相匹配,必须制定企业中长期数字化转型规划,确立长期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才能确保数字化切实落地。如企业领导层对此缺乏决心和科学布局,数字化则将难以推进。

(三)商业数字化供应链领域

数字化供应链是指基于采集和记录的数据,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及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指导供应链预测、计划、执行、决策等活动,将传统的线形供应链结构转变为动态互通互联的网状结构,从而提升供应链的执行效率,更好地满足实时化、个性化的消费者需求。

一是智能化的仓储与配送精准匹配需求。如家乐福、盒马鲜生、苏宁、武汉中百等国内大型零售商,通过分析顾客需求,利用其数字化和智能化供应链体系,精准调度农产品与日常必需品销售给消费者,保障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再如京东等直营平台,重视仓储管理,凭借自建仓库提高了商品供应的自主性,为B2BB2CB2F进行供应链服务。

二是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进一步融合。互联网技术与数字技术加速推动了从零售端对供应链进行逆向整合,产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两张呈现螺旋上升、相互渗透。电商平台对上游供应链升级变革最大的价值在于通过消费大数据,引导生产和终端消费直接连接,生产端按照实际消费情况规划设计、产量、产能分布,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通过消费数据建模,为小规模私人订制的实现提供基础支持,如拼多多、京东、天猫以及苏宁在C2M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成交额和订单量。

商业数字化供应链发展面临的困境在于,短期内数字化供应链有内向化趋势,因为疫情影响,企业暴露了全球布局的负面影响,促使企业回撤全球产业链布局,构建国内闭环产业链。长期来看,数字化供应链将以协同趋势和柔性化趋势为主,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将助力企业加速布局全球业务,并且数字化供应链软件将变得更灵活且可配置性高,能为客户提供更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四)商业数字化技术领域

数字化技术是指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增强现实及5G通信等新兴技术融入商业运营流程、商品品设计及解决方案,协助企业构建数字化业务,创新业态经营模式,加快数字化转型。

根据亿欧智库统计,目前国内有2895家数字化技术服务商,普遍呈现年轻化趋势,服务商成立时间平均晚于2012年,物联网技术服务商更是平均成立于2016年。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六大类数字化技术服务商中,人工智能服务商数量最多,占总数的37%。物联网的市场规模超过其余五种技术总和,增强现实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市场规模均弱于其它技术,但其作用却不能忽视,其在数字化营销、数字化供应链等领域中都获得广泛应用。

从应用角度看,大数据被用于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数据驱动的洞察,提高员工的数据分析效率、降低成本,并利用大量客户数据,更好服务客户。云计算则是为企业提供接近无限的存储空间,与无视设备配置,在云端处理大量数据。物联网通过智能化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同时通过一系列设备终端收集大量数据。区块链加强了企业抵抗技术失误和恶意攻击的能力,同时提升了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5G具有超低时延和超大带宽的特点,助力实现万物互联和业态创新。人工智能为企业提升业务流程效率,减少人力成本。增强现实广泛应用于,如教育、娱乐、医疗等多个服务消费领域。

二、国内商业数字化发展的趋势

(一)商业SaaS服务商有序壮大

数字商业SaaS服务商是以SaaS工具为核心,为商业企业提供营销与运营服务的综合服务商,是支撑商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力量。当前,数字商业SaaS服务领域已经形成微动天下、微盟、有赞等三大头部企业,竞争格局趋于稳定。在营业收入、付费客户数量等方面,头部企业已具有明显领先优势,未来将基于自身规模效应进一步延伸业务范畴,布局数字商业全链条,扩大市场份额,马太效应进一步增强。

(二)商业全场景加速数字化渗透

新零售转型、私域流量运营等理念率先在零售、电子商务领域盛行,并逐渐拓展至餐饮、美业、酒旅等生活服务业。随着商业数字化技术服务商深入到更广泛的垂直领域,将面临更多来自传统软件厂商的竞争。一方面,对于商业消费领域的行业理解与服务经验将成为关键的竞争要素,另一方面商业数字化技术服务商将充分发挥SaaS模式及营销、运营综合服务的优势,与传统软件形成差异。预计越来越多的中型、大型数字化技术服务商将渗透商业消费领域,未来数字新商业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

(三)流量逐步由平台电商向直播电商迁移

在商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平台电商起步早,曾经释放巨大流量红利。伴随直播电商崛起,活跃度与粉丝数量迅速上升,带货转化不断增加,SaaS服务商和直播平台合作将不断升级,平台电商的部分流量将逐步迁移到直播电商,获客成本逐渐增加,流量红利逐步见顶。

(四)小程序+企业微信应用将更广泛

微信作为私域流量中唯一具备闭环属性的平台,使大多数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完成了首批用户的沉淀。未来,随着各个平台小程序不断开放新功能和小程序直播进一步完善,小程序将在整个私域流量中扮演重要角色。企业微信3.0允许商家在社群里直接发布商品小程序和优惠券,通过与微商城打通形成销售闭环,有效降低获客成本、增加互动性,或将更受商户青睐。

三、国内主要城市推动商业数字化发展的政策取向

(一)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措施

北京、浙江、深圳等地在逐步推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立法。北京已出台《北京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完善北京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建,无条件开放一般公共数据,有条件开放特殊公共数据,加快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放自有数据。浙江构建以“1338”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法治系统,到2021 年底,数字法治系统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初步构建数字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深圳推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建立保障和规范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伦理治理体系。

(二)制定相关规则标准,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北京、浙江、深圳等地在推动行业互信互认、应用示范标准的研制、推广以及统计监测等方面都有涉及。北京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研究探索数字技术系统规范跨境贸易、技术标准的实施。浙江将组建浙江省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推进数字贸易领域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建设数字贸易统计监测系统,开展数字贸易监测、统计、分析。深圳将建立数字经济产业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数字经济产业及其细分领域的指标统计方式方法,加强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

(三)构建促进消费互联网升级的公共服务平台

北京、浙江和深圳在促进消费互联网升级发展,加快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等方面各有侧重。北京构建数字基建-数字交易-数字平台-数字场景于一体的数字经济新生态,致力于打造国际级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和培育一批细分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大力推动服务业数字化提升、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信息消费升级,加快推进新一轮线上经济发展。浙江建设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创新平台,引领全球跨境电商生态,畅通9610971098101210 等跨境电商全业务模式,建立全球跨境电商售后服务中心,创新一盘货卖全球,打造全球中心仓。深圳打造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平台,集聚数字经济产业创新需求,精准布局关键技术平台、资源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等数字经济产业通用型高层次重大平台,构建创新型数字经济企业全链条服务体系。

(四)加强资金扶持

北京、浙江、深圳等地对数字经济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和资源投放力度。浙江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支持数字经济系统重点项目建设,对地方开展的改革试点工作采用以奖代补财政激励方式给予支持。深圳成立了电子商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投入,支持银行、担保、小额贷款等机构创新融资方式,通过信贷风险补偿、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担保等方式,优先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发展;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保障数字经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五)完善人才政策

北京、浙江、深圳加大了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以及人才评价体系方面的力度。浙江加大对重大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的招引力度,建立重大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支持高校联合企业探索产融合作人才培育途径。深圳大力引进国内外数字经济产业高层次人才来深圳工作,加快制定并落实配套保障政策,努力做好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税收优惠等公共服务;加快开设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专业或课程,积极与企业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建立校企人才对接机制。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科技媒体等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技能比赛和人才评选,建立行业人才评价体系,搭建人才流动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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